廣東益夫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12月5日 訊息: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了《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這份指南旨在確保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輸工序中的安全性。
其中明確指出,自動駕駛運輸經營者應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莊嚴按照車輛使用表明書來運行。此外,自動駕駛汽車還應具備車輛運行狀態快訊記錄、存儲和傳輸的功能,以便向自動駕駛運輸經營者和運營地有關主管部門實時傳輸首要運行狀態消息。
十分值得一提的是,文件中強調,在車輛發生事故或自動駕駛功能失效時,自動駕駛汽車應自動記錄和存儲事發前至少90秒的運行狀態報道。這無疑為后續的事故分析供給了重大的數據支持。
此外,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駕駛員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員。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原則上隨車配備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遠程安全員人車比不得低于1:3。
(投訴)